【如何成為三流寫作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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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曉得我這樣講對不對。我覺得我們英文普遍不好,是因為我們過早學習英文文法;而我們中文普遍不好,則是因為我們沒有學習中文文法。
我們在學校的英文教育,過早而又偏重文法學習,相對輕忽口語的訓練,以致學生普遍缺乏英文的語感。這種填鴨的制式經驗,在我們這一代埋下巨大的學習陰影,語言淪為痛苦的考試工具,而不是開啟一窺多彩世界的另一扇窗戶。
其結果,如果用功一點的學生,英文口語能力依然低落,而簡單的讀寫,也許還可以勉強應付。這裡顯現的道理是:文法是「書面語言」的基礎,與「口語語言」並不相干。
一個不識字的人,當然不會懂什麼文法,但這並無礙於他的口語表達。因為口語表達的能力來自於語言環境的耳濡目染,英文、中文,各種語言皆是如此。
除了母語之外,由於我們成長的官式語言環境是中文,中文日常口語的表達能力是沒問題的(演講是另一回事);因此,我前面說「我們中文普遍不好」,指的是書寫的能力。
白話文運動倡議「我手寫我口」是沒錯,但問題是我們口語的表達往往是粗疏的,詞語裡充滿了缺漏、反復、含糊。我們可以溝通無礙,其實主要是依賴彼此對共同語境的理解,並輔以肢體語言的補充。
書面語言是「第二語言」,因為在讀者面前,作者表述時的現實語境已經不復存在。書面語言是「第二語言」,也因為在讀者面前,作者是缺席的,再無人補充說明。
因此,書面語言要比口語語言嚴謹許多,它要求清晰、明確、簡潔,這都是口語語言不容易做到的;畢竟,除了戲劇裡的人物,平常是沒有人「像寫文章那樣講話的」。
書面語言的句式寧短勿長,是因為「短句」容易被讀者理解,也因為「長句」不容易寫好──句式一長,語法的毛病就多,邏輯脫節、歧義紛呈、主(語)謂(語)不清等等,都會造成讀者的費解和誤讀。
然而,在當代許多涉及思辨、說服、反駁的文章裡,運用長句幾乎難以避免。這時,寫作者就格外需要語法基礎知識的掌握與自覺。
是的,容我特別指出,台灣翻譯哲學書籍的譯者,更需要學習漢語文法,以便能更清晰、更明確地表達這些既抽象又複雜的概念性陳述。我的閱讀經驗常常是,我必需奮力泅泳過層層難解的語言泥淖後,才能勉強觸及內容的彼岸,但已經精疲力竭了。
其實,某種程度而言,許多厲害的寫作者是不曾特別學習漢語文法的,他們的文字「功力」,大都源於早年的大量閱讀經典作品所打下的基礎。他們的「文字語感」是直覺的、內化的,倘若要叫他們自己分析,可能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。
至於我們這些對寫作還有興趣或需要的二三流寫作者而言,語法的學習是有必要的,它至少可以讓我們的文字達到清晰明確的基本要求。
我不曉得我這樣講對不對。文字至少要能通達,才堪稱為三線的寫作者,這需要有語法的知識。而能在通達的基礎上,增加文字的彩度者,才能被稱為二線的寫作者,這需要有修辭的能力。至於一線的寫作者,則要能以文字的通達與彩度,表達傑出的思想深度或感情厚度,而這需要──生命的錘煉。正所謂「功夫在文外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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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一次搞懂標點符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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